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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安监控 如何不侵权
发布日期:2022-11-23 15:46:10 来源:欧宝体育投注
  黄先生家住一个旧式小区,小区的治安不是很好。2009年黄先生花20多万元刚买了一个月的新车被盗;20...

  黄先生家住一个旧式小区,小区的治安不是很好。2009年黄先生花20多万元刚买了一个月的新车被盗;2010年,新年期间,黄先生家被小偷“光临”。2011年,黄先生的车被人用利器割伤。一件件倒霉事,促进黄先生想尽办法采纳安保办法。为了防盗,黄先生曾养了一条狼狗看家充任“警卫”,每当深夜,只需有陌生人接近,狼狗就会大声吼叫,十分尽职,但由于狗叫声对街坊影响过大,在被屡次投诉后,黄先生不得不将狼狗送走。终在朋友的主张下,他花数千元装置了一组摄像头,进行全天候监控。没想到,前几天,前楼的街坊找上门来,宣称黄先生装置的摄像头正对着他家的窗户,侵略了他的隐私权,要求黄先生撤除摄像头,补偿自己精神损失费。

  汉沽城区法令服务所主任田浩亮以为:居民在家门口自行装置摄像头,触及法令上的一个空白,虽然现行法令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则,黄先生的行为也算不上违法,但居民为了自己的意图,在没有征得其他居民赞同,或许监管部门存案的情况下,把监控设备装在公共方位,确有不当。若摄像头的拍照规模是针对其他住户的门、窗等当地,则该行为已由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转化成对特定住户、特定人员的窥探,那就侵略了别人隐私。所以,黄先生应该将摄像头撤除,或是调整到不影响街坊的方位,但不需求进行精神补偿。假如监控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将别人印象等材料对外发布,或进行商业用途,则构成侵略别人隐私权,并需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本案中黄先生不必承当街坊提出的精神补偿。(记者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