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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年第九期
发布日期:2023-08-04 19:39:08 来源:欧宝体育投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则:“第十条依据《财务部 国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则:“第十条依据《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置办税的告诉》 (财税〔2015〕104号)的规则:“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置办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置办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世界客票运用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12〕83号)规则,《行程单》作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送企业和航空运送出售署理企业出售世界电子客票的付款凭据或报销凭据,兼有行程提示的效果。《行程单》一起作为国内、世界客票的报销凭据,其印制、领购、发放、保管、缴销以及监督查看等作业依照《航空运送电子客票行程单办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相关规则履行。依据《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品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2〕39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则:“除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国务院决议而清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品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上述规则将退税率经过出口货品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两边履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还有规则外,其履行时间以货品(包含被加工修补修配的货品)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则》的告诉(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则:“第十条 ···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物、服装、鞋帽(不包含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依据《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6〕86 号)的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确保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转,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告诉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付出的路途、桥、闸通行费,暂凭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务收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依照下列公式核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许依规建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则:“第三条 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处卡”)事务依照以下规则履行:(一)单用处卡发卡企业或许售卡企业(以下总称“售卡方”)出售单用处卡,或许承受单用处卡持卡人充值获得的预收资金,不交纳增值税。售卡方可依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则,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处卡,是指发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许同一品牌特许运营系统内兑付货品或许服务的预付凭据。发卡企业,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发行单用处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许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当单用处卡出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事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运营系统内的企业。(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许出售单用处卡并处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事务获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办理费等收入,应依照现行规则交纳增值税。(三)持卡人运用单用处卡购买货品或服务时,货品或许服务的出售方应依照现行规则交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出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出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出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方从出售方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出售单用处卡或承受单用处卡充值获得预收资金不交纳增值税的凭据,留存备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则:“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运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办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附件《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以下内容,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别(V2.0.11):(一)3010203 “水路运送期租事务”下分设301020301“水路旅客运送期租事务”和301020302“水路货品运送期租事务”;3010204“水路运送程租事务”下设301020401“水路旅客运送程租事务”和301020402 “水路货品运送程租事务”;301030103 “航空运送湿租事务”下设“航空旅客运送湿租事务”和“航空货品运送湿租事务”。(二)30105“无运送工具承运事务”下新增3010502“无运送工具承运陆路运送事务”、3010503 “无运送工具承运水路运送服务”、3010504 “无运送工具承运航空运送服务”、3010505 “无运送工具承运管道运送服务”和3010506“无运送工具承运联运运送服务”。(三)301“交通运送服务”下新增30106“联运服务”,用于运用多种运送工具载运旅客、货品的事务活动。30106“联运服务”下新增3010601“旅客联运服务”和3010602“货品联运服务”。(四)30199“其他运送服务”下新增3019901“其他旅客运送服务”和3019902“其他货品运送服务”。(五)30401“研制和技术服务”下新增3040105“专业技术服务”。(六)304050202“不动产运营租借”下新增 “商业运营用房运营租借服务”。(七)3040801“企业办理服务”下新增304080101“物业办理服务”和304080199“其他企业办理服务”。(八)3040802“生意署理服务”下新增304080204“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九)3040803“人力资源服务”下新增304080301“劳务差遣服务”和304080399“其他人力资源服务”。(十)30601“借款服务”下新增3060110“客户借款”,用于向企业、个人等客户发放借款以及收据贴现的状况;3060110“客户借款”下新增306011001“企业借款”、306011002“个人借款”、306011003“收据贴现”。(十一)添加6“未产生出售行为的不纳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金钱但未产生出售货品、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景象。“未产生出售行为的不纳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出售和充值”、602“出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交纳运营税未开票补开票”。运用“未产生出售行为的不纳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纳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办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则:“现将物业办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供给物业办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承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付出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出售额,依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核算交纳增值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5月1日今后已产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则履行。10、境外单位或许个人产生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在境内出售服务或许无形资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一、境外单位或许个人产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出售服务或许无形资产:(二)向境内单位或许个人供给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修建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三)向境内单位或许个人供给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测勘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