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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4-08-30 09:56:26 来源:欧宝体育投注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集中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公司在五五战略的指引下,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抓手,加强组织管理建设,聚焦企业发展关键破局点,穿越经济周期波动,构建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公司新签合同金额122.4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承接亿元以上项目合同金额累计56亿元(同比增长5%),占新签合同总金额的45%,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突显了公司承接重大项目的竞争力。报告期,国际业务实现快速增长,促进了公司整体业务的稳步发展:新签合同18.8亿元,同比增长338.2%。

  公司始终坚持用稳健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谋求长期回报。2024年7月1日,完成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共分配股利1.2亿元。

  2024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并重视运用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厚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自主创新科技力度,积极推动技术创新研发,着力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9项,授权使用新型专利6项,国际领先及国际先进成果5项,省级工法2项,国际级、省级BIM应用大赛荣誉4项,中国钢结构金奖10项,省部级工程质量奖14项。公司持续的研发能力及成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动力。

  公司的装配式PEC产品体系技术课题《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本理论、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经行业专家评审组审定,研究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报告期,公司深化数实融合,打造的数字化、零碳化样本工厂——袍江精工(国际)钢构生产工厂获得全国权威认证机构——中环联合认证中心(CEC)颁发的“零碳工厂”认证证书,这标志着公司旗下首座、浙江省建筑行业首座“零碳工厂”正式诞生。该工厂应用了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自动化焊接、激光三维扫描测量与数字拼装技术等技术及智能设备,并借助新一代数字化技术赋能生产管理,实现工厂整体生产效率提升、人力成本下降,同时通过数字化方案及分布式光伏降低了设备和厂区用电的碳排放。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半年,公司召开股东会1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主要对定期报告等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因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卓越管理水平,公司于近期首次获评中国卓越管理公司(BMC),与比亚迪、联想、唯品会、名创优品、金发科技等15家企业共同上榜。据悉,BMC奖项是国际四大专业机构之一、全球最具影响力及最具价值商业服务品牌——德勤具有30年历史的全球项目,也是当前中国唯一针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的国际奖项。

  公司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2024年上半年,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43份,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对相关经营成果及具体财务情况进行详细交流。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在加强信披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取上证E互动、路演与反路演、热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让投资者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价值,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

  下半年,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推进组织流程变革,强化公司治理建设,不断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方案的落地,致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工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9月15日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陈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张小英女士、俞荣华先生担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方朝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浙江省绍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浙江省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上海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等,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朝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二、孙关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教授级高工,高级经济师。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钢木建筑分会副会长、浙江省对外承包商会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第九届绍兴市政协委员。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执行董事长、执行总裁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精工控股集团副董事长、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孙关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三、裘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裘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四、孙国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精工控股集团董事兼总裁、中建信控股集团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孙国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五、黄幼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新加坡ST微电子公司、上海电子元件二十一厂等公司。现任精工控股集团董事长助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总裁助理、组织及人才发展部总经理等职。黄幼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六、陈国栋: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精工国际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西兰ClarksBeach公司执行董事。陈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一、李国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国强先生为钢结构行业的资深专家,拥有多项技术成果,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其撰写的《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著作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历任同济大学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二、赵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学研究生、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曾就职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赵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三、戴文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教授、高级统计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委员会秘书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浙江省重大农业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就职于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戴文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一、张小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张小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二、俞荣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精工机器人工程部经理、公司技改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战略支持中心总经理及下属公司浙江精筑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俞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公司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精工钢构”)

  ●本次浙江精工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5,000万元,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0,803万元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所需,浙江精工拟为本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浙江精工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经营范围:主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322,185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85%。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换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

  现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小英女士,俞荣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公司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工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63%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5.53亿元,净资产12.18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7.55亿元,净资产13.17亿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公开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322,185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25,394万元(本次总担保额度41,104万元,其中续保15,71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347,57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83%。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企业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制度全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陈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企业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企业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